在職教師不能兼職校外培訓:
國家嚴令禁止在職教師師有償補課的行為,包括:在職教師組織、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;在職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、家長、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;在職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、提供相關信息,從中獲利等。對經(jīng)查實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,取消參加各級各類評優(yōu)資格,并視情節(jié)輕重,按照相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。對組織有償補課及教師參與有償補課的學校,視情節(jié)輕重,給予通報批評、取消評優(yōu)資格、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,并追究中小學校領導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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